股权质押相关信息披露
2016-07-06 07:30:25         

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本行《公司章程》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行股权质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一、股东解除质押本行股权情况:

截止201675日,本行股东单位四川超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宇集团”)持有我行98,565,995股(持股7.47%)。

1.超宇集团将持有我行34,490,000股质押给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质押时间2016329日至2019328日。该部分股权已办理解质押相关手续,质押登记注销日为2016627日。

2. 超宇集团将持有我行31,115,450股质押给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质押期限为2016429日至2019428日。该部分股权已办理解质押相关手续,质押登记注销日为2016627日。

3. 超宇集团将持有我行24,000,000股质押给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德支行,质押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9日。该部分股权已办理解质押相关手续,质押登记注销日为2016年7月1日。

二、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情况:

本行股东单位四川超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行98,565,995股(持股7.47%),已将持有我行98,565,995股质押给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1671日至20201231日。

20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