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售2019年第15期大额存单的公告
2019-07-25 04:14:58          宜宾市商业银行

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2019727日至827日期间发售大额存单2019年第15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产品简介

大额存单是我行面向个人和企业、机构客户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发售信息

本期发售的大额存单为个人大额存单3个月期、6个月期、1年期、2年期和3年期。产品起点金额、发售量、年化利率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期限认购起点金额最小递增金额发售量年化利率发售对象
个人大额存单201915期3个月3个月20万元1元500万元1.705%个人
个人大额存单201915期6个月6个月20万元1元500万元2.015%个人
个人大额存单201915期1年1年20万元1元2500万元2.325%个人
个人大额存单201915期2年2年20万元1元1000万元3.255%个人
个人大额存单201915期3年3年20万元1元1500万元4.2625%个人

 

发售渠道

宜宾市商业银行全辖各营业网点柜面。

购买方式

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各营业网点柜台购买。

产品优势

§  收益率高:本产品利率较同期限现有定期存款利率更高。

§  流动性好:本产品可办理全部/部分提前支取、质押贷款及存款证明。

§  安全性强:本产品属标准存款,保本保息,不存在本金和收益损失风险。

友情提示

§  本期产品允许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我行挂牌定期存款利率靠档计息(3个月存期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我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对于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后的的存单余额不得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

§  本期产品提前支取计息规则为:未满3个月的,按支取日我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满3个月但未满6个月的,按支取日我行挂牌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满6个月但未满1年的,按支取日我行挂牌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满1年但未满2年的,按支取日我行挂牌1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满2年但未满3年的,按支取日我行挂牌2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  本期产品不可赎回、不可转让。

§  本期产品在存款人持有的大额存单起息日后相应期限的对年对月对日(若对应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为该月最后一日)。在存款人持有的大额存单到期当日将存单本金自动转存为一年期定期存单,利息划转至存款人指定的原存款转出户中(存单到期日当天不计利息)。

§  本期产品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售完为止。

详情请咨询宜宾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服电话08319657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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