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长期未发生业务个人账户的公告
2020-12-03 06:12:40          宜宾市商业银行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强化账户管理,更好地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我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等有关规定,拟对长期未发生业务的个人账户进行清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6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1日期间,存款人未发生自主交易且账户余额小于10元(含)的个人不动账户(社保卡账户除外)。

二、清理日期

对符合清理条件的个人账户,我行将在集中清理日(2020年12月21日)进行销户处理。

三、温馨提示

(一)如您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在本次清理范围内,请您及时在集中清理日前存入(转入)资金激活账户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凭证(银行卡或存折)到我行任意网点柜面办理账户销户手续。

(二)如您不能确定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是否在本次清理范围内,您可致电我行客服(0831-96578)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柜面进行查询。

(三)建议您及时清理并归整在我行开立的所有个人账户,避免因长期不使用的账户被清理而影响您的账户使用。

四、清理后款项支取

2020年12月21日后,如果您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已被清理销户,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凭证(银行卡或存折)到我行任意网点柜面办理账户余额款项支取。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如有疑问,请致电0831-96578或我行营业网点咨询,我行将一如继往地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宜宾市商业银行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