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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养老贷款

发布日期2011-08-18    字号:〖

业务简介

是我行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一定困难的我市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发放的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特点

花较少的钱换来退休后的养老无忧。

期限及额度

已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期限最长为5年;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最长为10年。

额度最高2万元,但不得大于借款人领取养老保险金时社保个人账户余额。

适用对象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一定困难的我市被征地人员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

申请条件

1. 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超过10年(不含10年);

2. 借款人所在市(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需与贷款行签订了委托我行代发养老金的协议。

提供资料

    1. 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借款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借款申请人已婚的,须提供婚姻证明、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出具的共同还款承诺书;借款申请人未婚、离异、丧偶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4. 经当地社区或公安派出所盖章的本人在世之父母、子女的基本情况表;

5. 相应的抵押物权属证明或有效担保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