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是商业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或居民家庭提供的,能满足借款人购房、购车、就学、度假等消费或小额投资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您可以从商业银行获得的个人贷款一般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国家教育助学贷款、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以及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贷款。
符合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条件
不同的商业银行对借款人申请不同种类的贷款会提出不同的条件,主要条件有: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 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够提供完备的,证明贷款用途的购房合同、购车合同、入学证明、投资计划书等文 件;具备一定的自有资金,能够按规定的比例交付首付款;提供经商业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您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贷款时,应向商业银行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按具体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申请 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贷款用途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购车合同、入学费用通知等;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包括抵 (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书面估价证明、同意保险的文件,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付款证明、自有资金证明等;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商业银行根据您提交的材料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批
在您向商业银行提交了借款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后,银行的贷款审批部门会通过信用评分、征信调查、审贷会议等一系列规定的程序对您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直 至最终否决或批准您的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商业银行会和您签订《借款合同》,并通知您办理相关的抵(质)押手续。每家商业银行具体的审批程序和审批的标 准可能不同,审批需要的时间也可能不同。
贷款的发放与归还
发放:您的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商业银行将于《借款合同》生效后约定时间内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指定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管使用。
偿还:还款方式和还本付息计划应在借款合同中规定。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以分期偿还贷款本息,也可以到期一次偿清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您应该从使用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或按季偿付贷款本息。两个基本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有些银行可以提供更灵活的还款方式,比如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等比累进还款、组合还款等。
一笔借款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改变还款方式需要经过贷款银行的批准。
提前还款:借款人在贷款合同生效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贷款银行可能会视情况按提前还款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您从银行获得贷款所涉及的公证费、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证费、评估费、契税、印花税等有关税费都需由您(借款人)承担。
一、什么是校园网贷?
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贷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
二、校园网贷的危害?
随着网贷机构的异军突起,一些P2P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网络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诱导大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大学生权益,已经引发部分家庭陷入严重的困难境地,造成严重影响。中央电视台多次披露校园贷乱象。其中,多地高校女生陷“裸贷”风波被迫卖身还债和一些因贷自杀的极端事件,对参与校园网贷的学生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三、四川省在校园网贷整治方面的作为?
由于校园网贷涉及到大学生这一不具备还款能力的特殊敏感群体,社会影响较大,四川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网整联办”)始终将其列入重点关注领域。自2016年6月P2P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开始至今,按照《关于加强校园网贷风险提示及开展风险排查的函》(网贷整治办函〔201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四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校园网络借贷有关情况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外部冲击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川银监发〔2017〕21号)等文件要求,省网整联办共计对辖内校园网贷风险情况排查3次,督促各市(州)有关单位开展校园贷风险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情况上报国家网贷整治办。明确对校园网贷要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向未满十八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服务,在审核年满十八岁大学生的借款资格时,必须落实其第二还款来源,并确认其真实性;二是不得以歧视性欺骗性语言或其他虚假信息误导大学生借款人;三是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在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推介项目或产品;四是不得通过收取各种名目繁多的手续费、滞纳金、服务费等费用来变相发放高利贷,或采取非法催收等手段胁迫借款人还款。2017年1月,银监会明确要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其中对于校园网络贷款业务,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严格遵守“六个不得”,即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以歧视性欺骗性语言或其他手段进行虚假欺诈宣传、促销;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宣传、推介项目或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高利贷;不得以非法手段收贷。四川银监局联合团省委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各大高校,开展防范通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的教育公益讲座,充分运用大量的精典案件和数据,宣传国家关于整治校园网贷的有关政策,提高大学生对参与校园网贷风险的认识,劝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合理、理性利用校园网贷助力自身成长。
四、辖内校园网贷基本情况?
排查发现,去年以来,针对大学生贷款的平台就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学生分期购物平台,满足大学生购物需求,主要有趣分期、任分期等;第二类为单纯的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包括投投贷、名校贷等;第三类是阿里、京东、苏宁等传统电商平台。截至目前,辖内共计3家机构涉嫌校园网贷业务,借款人数1011人,待收余额656.01万元,未发现有暴力催收等极端校园安全事件。
五、对涉嫌校园网贷的机构的一些处置措施?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个别校园贷平台信息披露不充分、协议存在诸多陷阱、借贷手续不规范不合法、涉嫌资金池等问题,省网整联办及时向各市(州)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核查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做好风险提示;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加大处置力度,保障学生权益等四点要求,督促各市(州)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核查和重点检查,根据风险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大小、处理方式等因素,准确分类,及时纠偏,制定差别化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全面排查、问题全面整治和监管全面覆盖,严厉打击非法平台机构的嚣张气焰,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铲除非法校园网贷毒瘤,维护高校正常秩序。
六、学生群体如何防止掉入校园网贷的“陷阱”?
一是要严密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学生群体应该注意好自己的隐私保护,包括个人信息及证件等,防止被心怀不轨者利用,造成个人声誉、利益损失;二是贷款一定要到正规平台。现如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有专门针对学生群体的助学贷款等项目,当遇到资金问题时,学生群体要加强与辅导员、学生管理部门等的沟通交流,防止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三是贷款一定要用在正途上。大学生应当适度消费,继承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提高自身风险意识,不能为了满足眼前享乐和攀比心理而过度消费,甚至对自身和家庭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该宣传稿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