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的公告
2023-11-18 03:36:23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强化账户管理,更好地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有关规定,我行将对长期不使用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1221日至20231221日期间未发生自主交易且余额10元(含)以下长期不使用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清理日期

202312月21日,当日日终我行将符合清理条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集中进行销户。

三、温馨提示

    (一)我行将对长期不使用的个人银行账户清理事项予以为期30天的公告。

)如您在我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在本次清理范围内,请您及时在202312月21日前存入(转入)资金激活账户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凭证(银行卡或存折)到我行任意网点柜面主动办理销户手续。

)如您不能确定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是否在本次清理范围内,可致电我行客服(0831-96578)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柜面进行查询。

)建议您及时清理并归整在我行开立的所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避免因长期不使用的账户被清理而影响您的账户使用。

四、清理后款项支取

202312月21日后,如果您在我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已被清理销户,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凭证(银行卡或存折)到我行任意网点柜面支取账户余额款项。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如有疑问,请致电0831-96578或我行营业网点咨询,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宜宾市商业银行

                                          202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