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相关信息披露
2016-01-21 11:44:20         

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本行《公司章程》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行股权质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一、主要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情况:

1.本行股东单位四川超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行89,605,450股(持股7.47%),已将持有我行24,000,000股质押给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德支行,质押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9日。

2.本行股东单位成都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持有我行118,800,000股(持股9.90%),已将持有我行118,800,000股质押给武汉远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质押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于2016年12月31日。

二、股东解除质押本行股权情况:

1.本行股东单位四川省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我行41,377,375股(持股3.45%)质押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质押期限为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该部分股权已办理解质押相关手续,质押登记注销日为2016年1月8日。

2.本行股东单位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我行58,930,286股(持股4.91%)质押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质押期限为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该部分股权已办理解质押相关手续,质押登记注销日为2016年1月8日。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