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售2018年第11期大额存单的公告
2018-12-13 04:58:17          宜宾市商业银行

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售2018年第11期大额存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产品简介

大额存单是我行面向个人和企业、机构客户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发售信息

本期发售的大额存单包括三款产品,分别是单位大额存单2年期、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和个人大额存单1年期。产品起点金额、发售量、年化利率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期 限认购起点金额最小递增金额 发售量年化利率      发售对象
单位大额存单201811期2年  2年 1000万元 1元1000万元  3.255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社保基金
单位大额存单201811期3年  3年 1000万元 1元1000万元  4.2625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社保基金
个人大额存单201811期1年  1年  20万元  1元2200万元  2.325   个人

发售渠道

宜宾市商业银行全辖各营业网点柜面。

购买方式

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各营业网点柜台购买。

产品优势

§  收益率高:本产品利率较同期限现有定期存款利率更高;

§  流动性好:本产品可办理全部/部分提前支取、质押贷款及存款证明。

§  安全性强:本产品属标准存款,保本保息,不存在本金和收益损失风险。

友情提示

§  本期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和个人大额存单1年期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我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且提前支取后的存单余额不得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

§  本期单位大额存单2年期提前支取部分按我行提前支取计息规则靠档计息(持有时间不满3个月的,按支取日我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持有时间满3个月但不足6个月的,按支取日我行挂牌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持有时间满6个月但不足1年的,按支取日我行挂牌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持有时间满1年但不足2年的,按支取日我行挂牌1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且提前支取后的存单余额不得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

§  本期产品不可赎回、不可转让。

§  本期产品在存款人持有的大额存单到期当日将存单本金自动转存为一年期定期存单,利息划转至存款人指定的原存款转出户中(存单到期日当天不计利息)。 

§  本期产品实际持有天数包含认购日当日,但不含到期日当日。

§  本期产品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售完为止。

详情请咨询宜宾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服电话0831—96578。

特此公告 

 

宜宾市商业银行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