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易规则
第一条 交易资格
拥有在宜宾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企业客户在账户开户行注册后具备网上银行交易资格。被冻结的账户、用于验资或增资的临时账户不能申请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条 交易场所
宜宾市商业银行网站网址:http://www.ybccb.com。
第三条 交易功能
目前我行为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提供的功能有: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行内转账、跨行转账、批量转账、代发工资、电子汇票、投资理财、便民服务、贷款查询及归还、银企对账、银企直连等功能。
第四条 交易时间
在我行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因宜宾市商业银行系统维护、升级或其他原因暂停服务的除外。涉及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等需要与第三方联动的交易,交易时间需遵循第三方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交易费用
客户使用宜宾市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应按照我行官方网站所公告的有关收费标准,缴纳相应服务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交易密码
激活码,是企业客户首次登陆网上银行时的密码,用于将企业网银激活,企业客户首次登陆时必须输入激活码,以后使用操作员登陆密码登陆。
USB-Key密码,是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时应输入的密码。为了保证USB-Key密码安全,客户领回USB-Key时应及时修改密码。
第七条 交易限额
交易限额分为银行设定和客户自行设定两种。客户自行设定交易限额时,必须在银行设定的交易限额范围内,否则无效。客户交易金额超过客户自行设定的限额时,系统自动拒绝客户的交易。客户可以自行设定网银账户的限额和网银操做员的限额。企业操作员做资金交易是若金额本人限额或账户限额,交易均会被系统拒绝。
银行为客户设定的最大交易限额是单笔500万,日累计1000万,客户交易金额超过银行设定的限额时,交易“落地”到支行,需由账户开户行人工处理。客户有大额跨行转账时应提前向账户开户行预约,对于不报计划的大额“落地”交易,银行有权拒绝。
第八条 交易风险提示
客户在使用网上银行时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登录时输入正确的网站网址:http://www.ybccb.com,不要用使用电子邮件或其它链接地址登陆。
2.客户操作网上银行交易时,应依照宜宾市商业银行的提示和说明进行交易。交易完毕后,请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安全退出”按钮结束使用。若发生交易中断情况,客户应认真核对账务信息,若有疑问应及时与宜宾市商业银行联系。
3.妥善保管USB-Key和数字证书
宜宾市商业银行网银USB-Key是识别企业客户身份的重要工具,是存储客户数字证书的唯一介质。USB-Key和数字证书是保证网上银行交易安全的重要工具,客户应妥善保管。如客户忘记USB-Key密码,或因密码输错多次而导致USB-Key被锁定的,应及时到宜宾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重置手续。如遇存储有数字证书的USB-Key丢失,应及时到宜宾市银行营业网点申请数字证书作废和更新。客户在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请按照系统的提示将USB-Key插入计算机,在系统提示交易成功信息后,应及时将USB-Key从计算机上拔出。
4、确保计算机安全
取有效的措施(如安装防病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保护用于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计算机安全,防止其发生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不要在网吧等多人共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
第九条 交易资格冻结
客户的USB-Key密码若连续6次输错,USB-Key会被锁定,客户须到柜面办理相关重置手续。
第十条 交易附则
1.本交易规则由宜宾市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2.宜宾市商业银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网上银行业务功能及相关交易规则进行升级或调整,并采取网站公告、交易提示等适当方式告知客户,银行不再逐一通知客户,客户应按照升级和调整后的业务功能或交易规则办理网上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