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非境外上市股东的通知
根据宜宾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上市后的相关安排,本行非境外上市股份的托管机构需由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为确保本行非境外上市股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顺利完成初始登记及相关存管工作,现需相关股东配合提供登记信息。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的初始登记要求,相关股东需提供其本人/本企业在证券公司开立的深圳市场A股证券账户号码(即深圳A股账号),用于股东初始登记时核查身份信息。
为办理上述事宜,特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持有本行非境外上市股份的全体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
2.办理内容:向本行指定机构登记用于非境外上市股份初始登记的深圳A股账号信息。
3.所需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深圳A股账号到我行指定营业网点登记。
| 区域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机构电话 |
| 南岸西区 |
宜宾市商业银行诚信路支行 |
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9号 |
5103531 |
| 南岸东区 |
宜宾市商业银行莱茵支行 |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戎州路东段4号附27号 |
2363776 |
| 老城区 |
宜宾市商业银行直属支行 |
宜宾市翠屏区女学街1号 |
8242720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股东股份初始登记资料登记表(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到我行指定宜宾市金沙江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他人办理,则受托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法人股东股份初始登记资料登记表(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到前述地址办理。
(3)请务必提前准备好您(贵企业)有效的深圳A股账号。
4.办理期限:请您务必于2026年3月3日(大年十五)前完成信息登记。
5.重要提示:
及时、准确地提供深圳A股账号信息是顺利完成股份初始登记的必要前提,关乎您(贵企业)的股东权益。请各位股东务必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
若您(贵企业)尚未开立深圳A股证券账户,请自行选择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提前办理开户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31-5103546。
感谢各位股东对本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宜宾市商业银行
2026年1月29日